變數其實就是幫我們記住一些東西,比如說,幫我們記住一個「蛋餅的價錢」是多少、「別人的名字」是什麼(上下引號括起來的部分就是變數)。
我的理解是,它是一個未知的數值,而它指涉的內容是可以變動的。
當我們要命名一個變數時,起手式為:
var 變數名字 = 內容;
var 為關鍵字
變數的命名上,避免採用特殊符號、指定字(例如:function,this)或者數字
至於變數在 JavaScript 裡,相當於一個容器,可以存放內容,而存在的種類則如下
常用的變數型態有以下三種:
1.String (字串):一串被 "" 或 '' 包起來的文字或數字(例如:"哈摟")。
2.Number (數字):任何的數字,包括小數點(例如:1、2.3)。
3.Boolean (布林值):只會是 true 或者 false ,用來代表事情成立或不成立。
舉個例子,放數字型別時:
var price = 10;
變數 price 存放著數字型別且值為10的內容
放字串型別時:
var sentance = '今天是夏天';
變數 sentance 存放著一串文字(亦即字串,注意,字串要用單引號或者雙引號包著)
放布林值時:
var isStart = false;
變數 isStart 存放著布林型別且值為 false(布林值只有兩種值,true或者false)
除了上述情況外,有時候我們會先命名變數,而不先賦予值,這時候就會變成 undefinded 型別(亦即未定義)
舉例: var fruit;
上述只有先命名一個 fruit 的變數,並未給予任何值
alert(變數名); - 顯示方式為彈跳出視窗
console.log(變數名); - 會在 chrome 開發人員工具 / console 頁面顯示出變數值